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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表網 產業報道】近日,四部委發布關于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的通知。在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工作基礎上,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遴選
具備量產條件的搭載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以下簡稱智能網聯汽車產品),開展準入試點;對取得準入的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在限定區域內開展上路通行試點,車輛用于運輸經營的需滿足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營資質和運營管理要求。 通知中,智能網聯汽車搭載的自動駕駛功能是指國家
標準《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GB/T 40429-2021)定義的3級駕駛自動化(有條件自動駕駛)和4級駕駛自動化(高度自動駕駛)功能(以下簡稱自動駕駛功能)。
通過開展試點工作,引導智能網聯汽車生產企業和使用主體加強能力建設,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促進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的功能、性能提升和產業生態的迭代優化,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谠圏c實證積累管理經驗,支撐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制修訂,加快健全完善智能網聯汽車生產準入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體系。
針對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研究制定了《智能網聯汽車準入和上路通行試點實施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指導汽車生產企業和使用主體在車輛運行所在城市限定區域內有序開展試點工作?!吨改稀钒ㄖ悄芫W聯汽車準入、使用主體、上路通行、試點暫停與退出四個部分。
智能網聯汽車產品應當符合《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等道路機動車輛產品準入要求,應具有明確的自動駕駛功能定義及其設計運行條件,并符合動態駕駛任務執行、接管、最小風險策略、人機交互、產品運行安全、網絡安全、數據安全、無線電安全、軟件升級、數據記錄等技術要求。應說明車輛運行所在城市所具備的必要基礎設施條件,包括支持智能網聯汽車產品設計運行條件的公共道路、交通基礎設施、通信基礎設施等。
智能網聯汽車產品過程保障要求包括整車尤其是自動駕駛系統的功能安全過程保障、自動駕駛系統預期功能安全過程保障、整車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過程保障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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